第212章 一个神奇的都市传说 (1/2)
所有人心里翻白眼。
你配说这句话吗?
如果你没有钱。
他们三个会怕成这样?
算了!
你有钱你有理!
有钱就是了不起,别人都不敢反驳的。
男客人抱着钱。
灰头土脸的跑了。
而张闲怎么塞钱,老婆婆都不要。
没办法。
只好聊了一下。
然后打了一辆车,把人送走了。
【恭喜宿主,获得天罚律师事务所20股份,价值20亿!】
天罚律师事务所!
是国内排名前十的律师事务所!
名下的律师和合伙人,超过了3000人!
不论专业性还是名气,都是整个律师事务所中的翘楚!
之前张闲就听过很多天价律师费的新闻。
就是……
自己刚刚联系了伟大律师事务所。
这时系统又给自己一个。
多少有点难搞哦。
这时。
天罚律师事务所方面来了电话。
张闲表示在忙。
等到闲的时候会打回去。
干了一件大好事,四个人食物消化的差不多了。
再加上心情舒畅。
又续了它一个小时的。
在结账的时候。
云姐表示这顿饭她请了。
搞的一群人,非常不好意思。
“你们酒都喝的不少了,要不要我叫辆车把你们送回去?”
“不用了,我们要去个好地方。”
说话的是郑树深。
晃晃荡荡的就走了。
看着四个人的背影,云姐很担心。
好地方?
该不会他们借酒去……
唉!
别人就算了!
那张闲不就可惜了吗!
他如果真的想,我也不是不可……咳咳!
自己都多大年纪了!
就别祸害人家了!
可惜没能早点遇见啊!
……
几个人并没有各回各家,各找各妈。
而是在郑树深的撺掇下,来到了一间酒吧的门口。
夜色酒吧!
霓虹招牌后,仿佛是另一个世界!
越到了深夜,越焕发出勃勃的生机!
而在不远处!
就是各式各样的快捷酒店!
门口。
停着很多辆豪车。
司机们打扮的精精神神,手里拿着社交软件,目光时不时的看向外面游走的躯体。
他们是来寻找志同道合的人。
一起排解寂寞的。
这些是有钱的。
属于高段位。
但还有另外的一群人。
基本上是几个大男生凑在一起。
也挺精神。
但可惜囊中羞涩。
只能盯着一些普通的、稚嫩的,甚至是……失去意识的女人下手。
也就是。
捡尸!
所谓捡尸!
就是女孩子醉倒时,男人把她们捡走!
大部分的目的地都是宾馆!
至于后面……
写出来会被封的!
我很难!
所以只能靠你们自己想象了!
当网络上“捡尸事件”已经频发时,捡尸已经形成了一个小圈子!
他们依托着扣扣群、论坛、网站,分享心得,交流经验,炫耀战绩……
并且还有高级玩家总结了不少经验。
全尸不要。
只要半尸。
全尸就是指那种醉到不省人事的女生,常常伴随着血浆(呕吐物)、浓烈的尸臭味(浑身散发的揪起)等等!
死沉死沉的扶不动另说!
最关键的是!
没反应!
还影响感觉!
半尸就不一样了!
她们约七分醉,能摇晃行走,无意识和记忆!
最大的优点是更主动、更配合!
随着时代进步。
社会风气越来越开放。
有些事情变的越来越容易。
但捡尸这一种行为,因为它的随机、它的刺激、它的另类,仍然拥有很多的信徒。
所以说。
女孩子出门在外。
一定要好好的保护自己。
这不。
又来了四位打算捡尸的。
张闲!
郑树深!
胖子!
周强!
不用说。
这个提议是郑树深提出来的。
虽然他没坚持住。
但在那种害怕又馋的心情里,他的内心饱受煎熬。
借着酒劲,当然想尝试一下以前没有试过的东西。
之前没试。
是因为怕有生理健康上的危险。
还怕女人会追究责任。
至于今天。
不是有朋友壮胆吗!
周强没对象,是很支持来的。
也算是一种青春的体验。
在做一件事情前,如果你已经开始担心失败,那你大概率就会失败。
奥利给!
干就完了!
至于胖子,就是来见见世面。
万一真的成功了。
最后一步是绝对不会去的。
什么?
你问张闲?
他的理由更加的高大上。
这三个玩意儿,喝了点儿酒就开始作!
我这个家长不跟着,再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来,那不完了吗!
对!
就是这样!
至于好奇、尝鲜啥的!
没证据的情况!
你们可别乱说啊!
几个人互相鼓励着,走进了酒吧。
郑树深也是豁出去了,掏出了自己的积蓄,定了一个卡座。
然后……
八只眼珠子就开始认真的侦查起来。
不得不说,这里的女生挺多的,还有歪果仁小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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